离婚时一方伪造共同债务,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收集证据:积极收集能证明债务是伪造的证据。比如,查看债务形成时间,若当时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无需大额举债,可作为证据。调查债权人与配偶的关系,若存在特殊关系,如亲友、同事等,可能存在串通伪造债务的嫌疑。同时,核实债务款项的去向,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购买家庭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也能证明债务的虚假性。此外,还可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短信等,辅助证明债务是伪造的。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发现对方有伪造债务的迹象时,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申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对方在离婚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避免自身财产权益受到更大损害。
在财产分割时主张对伪造方少分或不分: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在诉讼过程中,要明确向法院提出对伪造债务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请求,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对已分割财产可另行起诉再次分割: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伪造共同债务,可在发现后的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查属实后,会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并让伪造方承担相应责任。
要求伪造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伪造债务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如因对方伪造债务导致自己承担了不必要的债务偿还责任,或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受损方有权要求伪造方进行赔偿。
法院对伪造方的处罚:伪造债务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伪造方予以罚款、拘留。若该行为构成犯罪,如涉嫌虚假诉讼罪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