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私人调查出轨取证推荐案例:

       结婚证、财产证、身份证等等,如果缺少了它们,你可能会变得很被动。

  

  仅仅因为有人可能隐藏或销毁这些东西并不意味着你无法找到其他证据来证明真相。

  

  比如,你可以到民政部门去让他们出具一份婚姻状况证明,可以代替结婚证;如果房产证遗失了,可以到房管局查询;至于身份证,可以到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去办证。

  

  现在我们再说银行存款、股票账户之类的,其实跟上面说的证据有些类似,都是有根据的。

  

  但这类证据有其特殊性:其对应的权益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可能随时转化为金钱。

  

  因此,我们在收集和保存这些证据的时候,一定不能忘记保持它们的稳定性。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关于股票账户,由于股市行情每天都在变化,账户里的钱也是“时涨时跌”,给证明带来不少麻烦。

  

  最后说一下离婚合法性的证据,能够证明一方或者双方符合离婚合法性条件的证据是有力的武器,但收集起来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证明一个人的罪行相对容易,但当涉及到家庭暴力或赌博等不良行为时,就极其困难。

  

  证明某人犯重婚罪并不难,但证明两个人分居或者共同生活就有点困难了。

  

  而至于过错损害赔偿证据,其与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类似,但实际效果往往不尽人意。

  

  有时候,我们认为相当可靠的一些“证据”,在法庭上却不被法官接受。

  

  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等(这些东西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机关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出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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